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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着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时间:2024-06-27 本网讯 6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会上,民四庭庭长张传毅介绍,2023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制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司法公信力,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坚持精品导向,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专业化司法服务 全省法院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耕精品战略,着力提升涉外司法效能,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专业化司法服务。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588件,审结491件,全省三级法院普遍确定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专门机构或专门合议庭,实现涉外商事案件归口审理,将诉讼专业化与便利化有机结合。 坚持能动履职,为中外当事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全省法院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坚持能动履职,延伸司法服务,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协同格局。省法院连续第3年举办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对话交流,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持续凝聚司法共识。开展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专题调研,找准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的“堵点”“难点”“关键点”,汇聚司法合力。调研形成了平安海洋建设问题专项报告,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府院联动,协同省商务厅开展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 做好监督支持,为中外当事人营造友好型仲裁环境 仲裁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业性、一裁终局等优势。全省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发挥对仲裁的监督和支持作用,保障仲裁法律制度的正确实施和准确适用,提升仲裁司法审查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的仲裁意愿,秉持有利于仲裁协议有效和尊重仲裁一裁终局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严格适用社会公共利益条款,推动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为中外当事人申请仲裁提供司法支持,以开放包容的态度持续推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721件,审结695件,作出否定性评价案件43件,占比6%,有力地维护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效力。 开展司法协助,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质效司法救济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协助案件办理质效,省法院研究构建了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专业负责、全面覆盖三级法院的专办员队伍。省法院印发关于办理请求外国及台港澳司法机构送达文书案件的工作指引,规范全省案件办理流程。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水平,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