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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视频会议时间:2024-07-02 6月26日,省司法厅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措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细化矫正实施,融入基层治理,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形成符合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具有山东特色的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守正创新,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要把握重点环节,深化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落实法定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济南市、济宁市、临沂市、聊城市、青岛市城阳区、东营市东营区司法局围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交流发言。
省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社区矫正工作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