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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刚:以刑辩专长护正义 用专业担当暖人心时间:2025-10-23
本网讯 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刑事辩护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的张刚律师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年,专注于刑事辩护、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三大核心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对正义的执着追求,在一个个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截至2025年,张刚律师已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超过300件,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
刑事辩护涉及当事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更是常伴随复杂法律关系与庞大证据体系,对律师专业能力提出极高要求。为精准把握三类案件的司法实践要点,张刚律师不仅系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还反复研究典型案例,总结裁判规律;面对新型案件,他主动参与行业研讨,与同行交流办案思路,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多年积累下,张刚律师对刑事犯罪构成要件、证据审查标准、辩护策略制定等环节形成了独到见解,能够快速抓住案件核心矛盾,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成为业内公认的刑辩领域行家。
厘清事实边界,为“挂名副总”洗冤
执业生涯中,张刚律师办理过诸多复杂疑难案件,每一起案件的处理过程,都是他用专业破解难题、用责任守护权益的生动实践。
2014 - 2021年,张某就职于济南市莱芜区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因曾为挂名股东且入职早,被同事称为“副总”,但无实际任命。后张某与公司经理、业务主管等被立案侦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涉案金额5000余万。
危急时刻,张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张某的辩护人。接手案件后,他第一时间梳理卷宗材料,多次前往公诉机关沟通案情,最终形成两次关键法律意见书。首次提交法律意见书,将公安机关侦查的自然人犯罪转向单位犯罪,公诉机关采纳后退回补充侦查。
在第二次法律意见书中,张刚律师基于“单位犯罪”前提,进一步论证张某不构成犯罪的核心主张:从主观上看,张某无犯罪故意;从客观上看,其工作均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排授意下开展,对公司事务无决策权,与其他员工平级且无人员指挥权,对公司资金无支配权;虽为“挂名股东”,但未实际享有分红权,每月收入仅为内勤岗位劳动报酬;且在公司吸收存款过程中,未通过自身行为或影响力提供任何帮助。
最终,公诉机关采纳张刚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指控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为张某洗清冤屈,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张刚律师专业的业务能力、优质的服务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赞赏。他坦言“这些认可是我职业道路上最宝贵的财富,不仅是对我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我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的肯定。”
兼顾法理人情,为过失犯罪争取宽宥
2021年10月,一起交通肇事案牵动着多方神经。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某十字路口时,与沿人行横道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李某所骑电动车发生碰撞,王某电动车又与李某电动车相撞,造成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交警大队经调查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法院审判阶段,张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首先对全案卷宗进行细致研判,确认事故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张某确应承担事故全责。基于此,张刚律师调整辩护思路,从“法理之外兼顾人情”的角度制定全面辩护策略:询问保险理赔情况,保险公司已赔付,张某积极付医药费并愿额外赔偿,获家属及伤者谅解;联系公诉机关,因未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给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建议,询问是否有减刑空间,被告知看张某认罪态度;结合张某个人身体情况、过往优良表现及家庭赡养情况积极与公诉人和法院沟通。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张刚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依法对其免于刑事处罚。这一结果既维护了法律威严,也体现了司法对人情事理的考量,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荣誉见证实力,责任彰显担当
凭借对死刑复核案件辩护的深厚积累,张刚律师入选“司法部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专家库成员”,能够参与重大、复杂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工作,为保障司法公正贡献专业力量;作为“山东省第十届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他积极参与刑事法律实务研讨、行业规范制定,为推动山东省刑事辩护领域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他以“山东省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律师库成员”的身份,主动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让法律保障覆盖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用行动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一系列荣誉与身份,正是对张刚律师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最佳佐证。
从梳理案卷时的细致严谨,到法庭辩护时的据理力争;从为当事人洗清冤屈的坚定,到兼顾法理人情的温度,张刚律师始终以“守护正义”为初心,以“专业担当”为准则。未来,他也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用更扎实的专业能力、更严谨的办案态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让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需要法律守护的角落。(刘光涛 宋书正) 编辑:司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