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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化专项监督 严查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司法 有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时间:2025-12-04 本网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钦杰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中心任务,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违法立案、异地抓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部署开展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6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5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7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全国推广。
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多措并举,精准发力: 一是深入核查线索,确保监督无死角。对来自最高检推送、外单位移交、当事人控告举报、舆情反映及自行办案发现等渠道的涉企法律监督线索,建立上下联动、内部联合、内外联通的线索办理机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研判,共建立台账管理线索1375条。对于重点线索,实行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制度,深入基层实地阅卷核查,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一查到底”。 二是突出监督办案,以典型案例引领规范。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办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实现监督效能持续彰显和标本兼治纵深推进。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案件3件,办理各类涉企监督案件成效显著,包括涉企刑事监督案件1154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43件、民事监督案件32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98件,以及针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25件。特别针对违法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违法处置涉案税款两个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监督小专项,通过纠正违法、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482件,涉及资金3.42亿余元。同时,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涉企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协同联动发力,提升整体治理效能。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政法单位、税务部门等出台《依法规范涉税刑事案件工作指引》等各类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机制51项,开展联合行动53次。围绕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共性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29件。通过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让法治真正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提升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有效助力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创新试点同步推进 涉案财物处置更规范透明 作为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机制创新,山东省检察机关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于2024年7月起在全省部分市县创新开展了“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试点工作。该试点旨在提升涉案财物处置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做到涉案财物处置与定罪量刑并重,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特别是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办理试点案件895件,通过规范处置追赃挽损2.9亿余元。 试点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 一是依法充分履职,完善处置路径。强调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时,即将涉案财物处置与追赃挽损同步引导。在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环节,将涉案财物权属证据作为重点审查内容,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对于不宜长期保存的涉案物品,积极探索并规范先行处置程序,避免财产贬损,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利益。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对涉企案件涉案财物处置的监督,办理涉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等损害企业权益的监督案件339件,涉案金额3.9亿余元。组织开展对违法处置涉案税款的集中监督,系统性解决问题。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发现监督线索的精准性和效率。 三是凝聚司法共识,健全长效机制。 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青岛、东营、潍坊等地实现“财物不动、手续流转”的规范管理;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类案,临沂、东营联合相关部门联合出台追赃挽损工作指引;德州检察机关制定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的工作标准和配套机制,为涉案财物诉讼化试点积累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通过专项监督与机制创新的双轮驱动,山东省检察机关正以更实的监督举措、更深的协作联动、更新的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 编辑:司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