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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构建“法治三部曲”体系 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焕发璀璨光芒时间:2026-01-14 本网讯 1月13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现场,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仲圣系统阐述了临沂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勇担传承红色基因的时代使命,通过地方探索立法、贡献省级立法、坚决落实立法,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法治化路径,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构筑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地方先行:以法治固本,守护红色根脉 面对全市丰富的红色资源,临沂市率先以立法回应现实关切,制定出台了《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该条例创新性地将革命旧址、遗址、遗迹、实物、纪念设施等物质资源和精神内涵纳入全面保护传承范畴。 条例亮点突出:坚持规划引领,分别从物质保护和精神传承层面编制专项规划;注重物质保护,建立保护名录制度,明确保护责任人权利义务;突出精神传承,将沂蒙精神定位为红色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对理论研究、宣传普及、主题作品创作推广、教育传承等作出系统规定;坚决守护红色根脉,明确要求尊重历史史实,崇尚捍卫英雄烈士和革命前辈,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其事迹和精神,并设定相应法律责任,维护红色文化尊严。 省级升华:首部省级精神谱系法规,赋予新使命新机遇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推动下,《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应运而生,成为国内首件以省级法规形式传承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标志性立法。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参与力量,全程深度参与起草,将基层实践经验和现实需求有效融入顶层设计。 该条例对临沂具有特殊而深远的意义:一是实现了发扬光大沂蒙精神有法可依,将其提升为全省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权威性和约束力空前增强。二是为沂蒙精神“走出去”提供了法规支撑,明确支持其与其他伟大精神交流互动。三是将“沂蒙红嫂”等标志性红色元素写入法规,使特色宣传有了更坚实的载体。四是畅通了向上争取支持的渠道,明确规定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沂蒙革命老区的支持。五是建立了横向对口合作机制,为临沂借助外力、协同发展搭建了制度化桥梁。 狠抓落实:以刚性决定,确保省条例落地生根 为确保省级条例在临沂不折不扣地执行,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于2025年10月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的决定》。 《决定》呈现六大亮点:政治站位高,思想引领准;法治保障实,制度体系全;代表作用显,履职导向明;监督机制严,实施保障硬;宣传覆盖广,教育融合深;组织合力强,责任链条紧。这“六大亮点”共同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系统化工作格局,旨在打通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成效彰显:红色基因在法治护航下生机勃发 在这一系列系统性、递进式的法治保障推动下,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在临沂大地展现出崭新气象:红色资源有效“活化”,保护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精神传承更加“实化”,宣讲活动深入人心,教育融入日常;融合发展持续“强化”,红色文旅品牌崛起,精神财富转化为发展动能;社会共识广泛“聚化”,尊崇、学习、践行沂蒙精神蔚然成风。 徐仲圣表示,从地方法规到省级条例,再到贯彻决定,这三步关键的立法足迹,共同谱写了临沂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法治三部曲”。这不仅是立法层级的提升,更是守护红色根脉责任的升华。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治力量持续护航,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夺目的光芒。(来源: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编辑:司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