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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创新实施立法“回头看”机制 以闭环监督促良法善治

时间:2026-01-14     【转载】   来自:法治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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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月13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现场,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学森系统介绍了该市在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方面的创新实践。近年来,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回头看”作为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助推良法善治的关键抓手,通过制度化建设、多元化参与和成果转化,确保地方性法规正确实施、有效执行,形成了从立法到实施、从评估到完善的闭环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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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制度先行,构建闭环监督体系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从制度层面系统谋划,为立法“回头看”工作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完善全流程制度规范,制定《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围绕配套规定制定、实施情况报告、监督检查、立法后评估等环节细化操作,形成闭环制度体系。二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切实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三是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制定《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立法后评估办法》,明确法规施行满一年后实施机关提交专项报告,对实施满三年的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目前已对5件重点法规完成深度评估,为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科学依据。


  注重多元参与,形成协同共治格局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宽参与渠道,构建联动协同的工作格局。一是创新建立“部门自查+第三方评估+立法联系点调研”三线并行评估机制。以《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后评估为例,规划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同开展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报告。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目前已对《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10件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并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深度参与。三是依托全市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等智库作用,为立法“回头看”提供实践智慧和智力支持。


  强化成果转化,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立法“回头看”成果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精准衔接立法计划,对评估中发现需修改的法规及时纳入年度立法计划。例如,2022年依据评估结果修订《滨州市供热条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供暖管线维护责任问题;计划将修改《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列入2026年立法计划。二是推动配套制度完善,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办法。例如,围绕《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推动出台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配套文件。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推广,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法规及实施成效,《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等立法情况获权威媒体刊发,有效提升法规知晓度与社会影响力。


  孙学森表示,下一步,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用好立法“回头看”这一重要标尺,持续优化机制、凝聚合力、提升效能,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不断夯实良法善治的实践基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滨州力量。(来源: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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