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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景区大队实施“三个标准” 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时间:2026-03-17     【转载】   来自:法治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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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泰安交警景区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采取“三个标准”措施,强势推进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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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标准统筹部署,加强组织推进。大队总结春运前后电动车头盔佩戴工作,分析研究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查找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策略,有序推进行动开展。同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提升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作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要措施加以落实,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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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高标准违法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大队优化勤务模式,调整警力部署,突出“早中晚”重点时段,加大对电动车通行流量较大的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等区域的管控力度,采取设置临时检查点的方式,对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整治,坚决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一方面,合理调整工作重心,把整治重点针对性地由主次干道向支小道路延伸,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出击,实行网格化巡逻管控,增加巡逻密度和时间,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全方位严管严治,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高标准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的电动车突出违法及不文明、不安全行为的骑乘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骑乘人员的文明安全意识,改善电动车通行秩序。同时,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美丽乡村行”等活动为有利契机,组织民警深入村、社区、街道广场、学校企业等地,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事故案例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督促其摒弃交通陋习,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来源:泰安交警景区大队)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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