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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积极开展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时间:2026-05-11
本网讯(孙明阁)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部署,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切实提升全民法治素养,5月7日,山东省汶上县司法局南站司法所联合汶上县税务局,在辖区内人流密集的超市和核心商圈,共同开展了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超市入口设置了醒目的法律咨询台,并主动向过往群众及商圈商户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民法典宣传手册》等宣传折页和普法小礼品。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合同纠纷等热点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重点保护哪些权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则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涉及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权利、民事行为能力等规定与纳税义务、税收征管之间的内在联系,引导群众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涉税权益。
“民法典对我们老百姓到底有什么用?遇到问题怎么用民法典来维权?”面对群众的提问,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生动讲解了如何通过民法典保护自身权益,包括:签订合同时如何防范风险、遭遇侵权时如何主张赔偿、遇到婚姻家庭矛盾时如何依法维权等。(来源:汶上县司法局) 编辑:司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