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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起纷争 温情调解护成长

时间:2026-07-14     【转载】   来自:法治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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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柘沟法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并化解多起关联案件,平息了持续数月的亲子纷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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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张某(母亲)与李某(父亲)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两名未成年女儿均由李某抚养。离婚后,李某携两名女儿前往外地生活,因双方沟通不畅,张某探视孩子屡屡受阻,二人矛盾持续激化。张某趁长女上学之机,将孩子接走并拒绝与李某见面沟通,一纸诉状递交至法院,要求变更两名女儿的抚养权。

  

  李某收到传票后情绪激动,向法庭提交答辩状、调查取证申请及询问未成年人意见申请,并先后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递交人格权侵害禁令诉状。

  

  承办法官经庭前走访、多方核实案情后了解到:张某没有固定居所和稳定收入来源,难以给两名未成年孩子提供安稳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姐妹二人自幼朝夕相伴,长女被接走后,留在李某身边的小女儿情绪低落,心理健康受到影响;李某即将组建新的家庭,其未婚妻十分喜爱两个孩子,主动表示愿意携手抚养、悉心照料姐妹二人。

  

  综合考量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心理健康、家庭稳定性等多重因素,承办法官最终确定了调解方向,两名孩子仍由父亲抚养,重点疏通双方矛盾,解决相关问题。

  

  针对双方情绪对立、拒绝面对面沟通的情况,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模式,向张某释明私自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并非合法维权途径,反而会激化矛盾、伤害孩子身心,结合其生活条件,变更抚养权的诉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经承办法官劝导,张某坦言其起诉并非执意争夺子女抚养权,而是长期无法正常探视孩子的无奈之举。找准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顺势提出保留原有抚养权归属、细化探视方案的解决思路,保障其合法探视权,得到张某认可。

  

  随后,承办法官向李某细致讲解探视权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张某的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完整的亲情陪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李某逐渐放下心结,主动表示愿意摒弃过往隔阂,配合探视安排。调解达成初步共识后,孩子奶奶向法庭提出想见孙女的诉求,但张某心存顾虑,承办法官依托互联网法庭搭建云端连线,促成祖孙隔空相见。

  

  最终,张某按照约定将长女送至法庭,李某承诺积极配合探视,双方完成孩子交接,案件圆满化解。(来源:泗水县人民法院)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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