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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在全国生态日走进名胜古迹开展普法宣传

时间:2026-08-14     【转载】   来自:法治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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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8月13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南区人民法院,走进百年古刹湛山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及名胜古迹、古树名木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力量为城市生态瑰宝与历史文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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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山寺是青岛知名历史名胜古迹,留存多株树龄久远的古树名木。这些古树既是珍贵的生态资源,也是承载城市百年记忆、传承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古树名木与古建筑群共生共存,是自然遗产与人文遗产的有机融合,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历史文脉传承的重要载体,亦是《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纳入保护范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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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普法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宣讲等多种形式,面向寺庙工作人员、过往游客及周边群众开展精准普法。干警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文物保护法》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条例,细致讲解擅自砍伐损毁、刻划攀折古树,违规改造破坏古树生长环境,损坏名胜古迹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自觉树立"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守护名胜古迹人人尽责"的法治理念,主动参与生态保护、文明游览,共同守护城市自然与人文瑰宝。

  

  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坚持主动普法,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赓续历史文脉,为青岛生态文明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青岛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栋,中院环资庭负责人,市南法院分管领导及两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供稿: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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