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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绿水青山 法护美丽山东时间:2026-08-18
本网讯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面迈入法典化新时代。
为了更好地学习和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山东法院将8月10日至15日确定为全省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讲周。法典宣讲周期间,全省三级法院同频共振,以“齐鲁青未了·法典五进”为主题,走进机关、企业、校园、农村、社区,共开展普法宣讲、巡回审判、庭审观摩、现场答疑等活动190余场。法槌敲响在微山湖的古镇码头,法治课堂开进了污水处理厂的研学现场,普法摊位支在临清运河的流光夜市,法官的脚步沿着日照海岸线延伸至中心渔港,跨省云端直播让鲁豫两地的网友共话黄河安澜……法律的温度,就这样在一场场具体的对话、一次次真诚的倾听中,缓缓传递。
山东高院:发布《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的意见》
8月14日,省法院召开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暨司法服务保障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副院长吕涛通报了全省法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情况及《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的意见》,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罗莹发布了《山东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美丽山东建设典型案例》。
济南市中区法院:开展“法典护航绿水青山 协同守护生态家园”普法宣传活动
8月13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来到领秀城森林公园,联动省、市法院及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法典护航绿水青山 协同守护生态家园”普法宣传活动。
青岛中院:联合青岛地铁集团开展党建共建暨普法宣传活动
8月14日上午,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青岛青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党建联建共建活动,正式启动“法润青绿”环资审判地铁2、3、4号线普法宣传项目,推动“党建+地铁普法”深度融合,以司法之力护航城市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
淄博中院:开展“公益普法行 法治护青山”志愿服务活动
2026年8月13日清晨7点,淄博火车站广场上,一面印有“践行双学双提双创 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横幅迎风展开。淄博中院的青年干警代表们在此快闪集合,随后登上7053次公益慢火车,开启第三次“公益普法行 法治护青山”暨“双学双提双创”志愿服务活动。
枣庄市中区法院:开展青少年生态普法实践宣传活动
市中区法院联合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组织少年儿童走进枣庄市市中区绿色低碳污水处理厂和晟达菲尔大健康产业(山东)有限公司,开展“实景研学+法治科普+趣味实验”沉浸式普法活动,常态化推进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营造尊典、学典、守典、用典的良好社会氛围。
东营垦利区法院:开展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普法活动
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守护黄河入海口湿地与野生动植物资源,引导广大游客文明游园、守法护绿,近日,垦利法院联合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法制与安全管理科、大汶流管理站、黄河口管理站及检察、公安、海事、海警等部门,在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入口面向游客开展“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护航国家公园建设”专题宣讲活动。
烟台蓬莱法院:联合蓬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开展海洋生态增殖放流活动
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蓬莱法院联合蓬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开展海洋生态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与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工作人员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将20万尾褐牙鲆鱼苗分批投放至蓬莱牙鲆黄盖鲽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效补充近海渔业资源,用司法实践夯实辖区海域生态保护屏障。
潍坊中院:《生态环境法典》走进十笏园历史文化街区
8月14日,潍坊中院与潍城法院、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城关街道办事处,分层分类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潍坊市新获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契机,潍坊中院将此次普法阵地延伸至十笏园历史文化街区,设置校园专题宣讲和街区沉浸式普法两大板块,力求实现不同群体精准覆盖,让生态法治理念自然融入城市发展肌理。
济宁微山法院:巡回审判进古镇 “法润微湖”护绿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微山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南阳古镇红色码头,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巡回审判活动,把司法课堂设在群众家门口,以司法力量守护南四湖流域绿水青山。
泰安中院:举行海子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启用仪式暨普法活动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8月14日,围绕“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泰安中院联合宁阳县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以高质量司法守护绿水青山、赋能绿色转型,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法治氛围。
威海荣成法院:山东首例购买“海草床碳汇”替代性修复案落地
山东首例购买“海草床碳汇”替代性修复案在荣成落地,入选山东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美丽山东建设典型案例,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写下了一份可复制、可推广的“蓝碳司法”样板。
日照中院:开展“沿着海岸去普法”活动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讲,8月7日,日照中院环资审判干警沿海岸线深入辖区中心渔港,开展“法伴海岸线 护渔向深蓝”沿着海岸去普法活动,将生态司法服务送到渔业生产第一线,以法治力量守护蔚蓝海岸。
临沂中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以法典护生态 以司法守长城”主题活动
8月12日,临沂两级法院、两级文旅、马站镇政府在沂水县齐长城遗址穆陵关段开展“以法典护生态 以司法守长城”主题活动。与会各单位共同签署《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司法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构建起多方联动、一体推进的齐长城保护工作新格局。
德州齐河法院:沿着黄河岸线普法活动
齐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河务局、德州市环境资源局齐河分局开展“黄河法韵·党建护航先锋行”系列活动之“‘典’亮生态”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法院干警围绕法典核心条文,面向周边群众开展以案释法,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随后,干警沿着黄河岸线开展巡河巡堤,实地察看河道生态、沿岸环境状况,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聊城临清法院:开展“法治夜市”生态普法活动
华灯初上,运河流光。8月7日晚,临清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钞关夜市,依托夜市人流集中、受众广泛的优势,开展“来钞关夜市 共护大运河”主题的生态普法活动,将生态法治宣讲融入市井烟火,为市民送上便民暖心法治礼包。
滨州法院:走进保利大剧院 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为迎接生态环境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做好生态环境法律宣传,提升青少年的生态保护理念,滨州中院联合滨城区法院在保利大剧院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携手‘童’行守护家园”为主题,联合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滨州市原创环保主题儿童剧《海月亮》以文艺形式再现海洋污染的危害,将生态法治理念融入情境教育,潜移默化引导青少年树立爱护环境意识。
菏泽中院:深化鲁豫跨省环资司法协作 联合河南濮阳法院开展“法护黄河 生态共治”普法直播活动
8月14日,菏泽中院牵头组织开展跨省云端直播普法活动,联合濮阳中院、濮阳县法院、东明县法院创新线上普法。两地环资法官实时连线,通过人大代表讲民生、以案释法、暖心小故事、有奖问答等环节,直播嘉宾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黄河保护法》深入浅出普法讲解,在线网友积极留言、踊跃互动,累计近三万名网友观看,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理念直达两省基层群众。
济南铁路中院:开展金雕栖息地保护案案后回访暨普法活动
济南铁路中院组织干警前往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对金雕栖息地保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案后回访。现场勘验结束后,法院干警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向村民发放生态环境法典等宣传材料,围绕法典中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等规定,结合金雕栖息地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法典”六个字,写就的是一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代答卷。而答卷上的每一笔,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法典的生命,从来不在书架上,而在山水之间、在百姓心间。这片土地的每一座青山、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海洋,都承载着世代相依的深情,也见证着法治守护的力量。从发布《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的意见》,到金雕栖息地案后回访,从海草床碳汇替代性修复的首创探索,到25.7万尾鱼苗奔赴大海的生动实践,都是山东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的最好注脚。愿法典之光,照亮齐鲁大地的每一寸山海河川;愿司法之力,守护人们对美好生态的每一次深情奔赴。(供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编辑:司洁 |


















